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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禹州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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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合理调整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3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其中:研究生学历(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不能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禹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计算机端报名和手机端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8:30至6月27日17:30。

1.提交报名申请

计算机端: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zhou.gov.cn),点击“禹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手机端: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点击招聘公告后的报名链接“禹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请用手机浏览器打开)。手机端招聘报名入口于报名开始当天开通。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填报资料(含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4.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1年6月28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须通过支付宝缴费,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费后,请及时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6月29日下午17:00前到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禹王大道111号)115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6月28日17:00前提交到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禹王大道111号)115房间核实确认。

根据国家、省和许昌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和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禹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以上人员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6月29日17:00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禹王大道111号)115房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见附件)。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8:30至9:30考试《教育基本理论》,10:00至12:00考试《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笔试成绩可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须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须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校有关证明(证明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校何年何月入学的何专业普通高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将于何年何月毕业,证明人签字,院系或学生处盖章,开具证明时间);在职人员须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报考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缺额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最终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面试为试讲加专业技能展示(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专业技能展示3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须遵守《禹州市教职工管理办法》。

七、疫情防控

(一)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日常体温监测,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环节时需按要求佩戴口罩;

(二)考生进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考点前需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进行资格确认或考试。

(三)属于境外归国或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按照河南省防控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必要时需提供距本人参加本环节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四)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笔试、面试及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信息发布

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和禹州教育微信平台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及微信平台,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微信平台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招聘工作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禹州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8880097  8880087

监督、举报电话:0374-8880095

 

附件:2021年禹州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禹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x


 

中共禹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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